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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暫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費用的通知

上證發〔2022〕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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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上證發〔2022〕162號
頒發日期:2022-12-23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堅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好交易所支持、服務資本市場的功能,持續降低市場成本,經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減免相關交易和服務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收滬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

二、免收2023年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轉讓經手費。

三、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將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3萬元,計費期間、減免政策和計算方式保持不變。

四、指導下屬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免收2023年證券持有人會議(包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債券持有人會議、基金持有人會議等)網絡投票服務費、融資融券投票和代征集服務費、CA證書服務費、上證e服務收費、上證云路演服務和上證鏈服務費用。

五、指導下屬上交所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上海上證數據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延續行業云基礎資源服務費階梯折扣優惠及數據中心機柜費用調降。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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