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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上證發〔2022〕143號頒發日期:2022-10-21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員單位及其他市場參與人:
為促進融資融券業務健康長遠發展,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擴大融資融券主板標的股票(以下簡稱標的股票)范圍?,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擴大標的股票范圍以優先保留現有標的股票為基本原則,對符合《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權評價指標從大到小排序選取200只股票作為新增標的股票。擴大范圍后本所主板標的股票數量為1000只(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加權評價指標的計算方式為:加權評價指標=2×(一定期間內該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間內滬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間內該股票平均成交金額/一定期間內滬市A股平均成交金額)。
二、本所現有標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范圍維持不變(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三、各會員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此次擴大標的股票范圍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和安全運行。
四、各會員單位應進一步優化自身風險監控指標,根據上市公司財務指標、合規運營情況及市場交易情形等相關信息,加強對標的證券的風險識別及差異化管理,并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嚴控融資融券業務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
五、科創板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六、本通知自2022年10月24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0月14日發布的《關于融資融券標的證券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22〕140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