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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上證發〔2022〕125號頒發日期:2022-08-12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從嚴監管、精準監管、分類監管要求,提升自律監管的透明、規范、高效和便利,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進行了修訂(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9年10月11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上證發〔2019〕97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