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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深證上〔2022〕719號頒發日期:2022-07-29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落實《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要求,完善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交易制度,防范可轉債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交易細則》)。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所此前有關可轉債交易的規定與《交易細則》不一致的,以《交易細則》為準。
為做好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的銜接,《交易細則》對部分專用名詞表述進行了調整,調整前后實際含義相同。為便于市場各方理解和使用,現將《交易細則》與此前可轉債相關規則中相關表述的對照關系列示如下:
項目 | 前期規則表述 | 《交易細則》表述 |
交易方式 | 競價交易 | 匹配成交 |
協議大宗交易 | 協商成交 | |
盤后定價大宗交易 | 盤后定價成交 | |
數量單位 | 張 | 百元面額 |
因市場及會員技術準備原因,本規則施行時上述表述尚未完全調整到位,但對投資者正常交易申報沒有實質影響,請本所會員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