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金融法規 >證券法規 > 正文
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上證發〔2022〕62號頒發日期:2022-04-29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范舉報工作,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辦法(試行)》(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辦法(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