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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金融法規文 號:遼財債[2018]250號頒發日期:2018-07-06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不含大連)財政局、金融辦: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是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的一部分,為更好地將省政府意見落到實處,比照個人涉農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流程,現對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流程進行完善,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在現行工作流程的基礎上,增加縣區經辦銀行的上級省級分行(或省農信聯社、城商行總行)相關部門復核程序,并增加擔保機構和金融辦(或行使金融辦職能的部門,下同)的審核程序。即:經辦銀行按季度填寫“經辦銀行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匯總(明細)表(附件1-2)”,報上級省級分行(或省農信聯社、城商行總行)相關部門復核,經擔保機構和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后,報同級金融辦審核匯總,財政部門依據同級金融辦審核意見按規定撥付貼息。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預算和清算工作不需農業部門審核。其工作流程按照《關于支持創業擔保貸款中個人涉農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遼財債[2018]235號)執行。
各市金融辦每季度向省金融辦報送發放貼息資金的匯總情況及明細表。
三、各地、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既要各司其職、
各負其責,又要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要加強溝通與信息共享,及時協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構建平穩有序、高效順暢的工作機制,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