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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通知

深證上〔202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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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深證上〔2022〕21號
頒發日期:2022-01-07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優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結合監管實踐,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深證上〔2019〕22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

2.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說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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