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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上證函〔2022〕35號頒發日期:2022-01-12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滿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服務需求,規范監管服務行為,持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服務》,現予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服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