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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優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結合監管實踐,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號至第18號進行了整合、修訂,并更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行業信息披露》,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號至第1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行業信息披露
2.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行業信息披露》的說明
3.廢止規則文件目錄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