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金融法規 >證券法規 > 正文

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通知

上證發〔2022〕13號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上證發〔2022〕13號
頒發日期:2022-01-07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無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優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F正式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詳見附件),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證發〔2020〕95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