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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上證發[2019]122號頒發日期:2019-12-20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落實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并購重組全流程監管,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分析評估了近年來市場變化及相關政策調整,對并購重組業務規則進行了全面梳理,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渡鲜泄局卮筚Y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上證發〔2015〕5號)同時廢止。
本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辦理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業務,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指引》,但有關重組審核和注冊程序等事項,適用科創板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