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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30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第八條 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經過核準,可以代理同類媒介的廣告業務。
第九條 廣告客戶申請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以外的媒介為卷煙做廣告,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
廣告客戶申請為獲得國家級、部級、省級各類獎的優質烈性酒做廣告,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9度以下(含39度)酒類的廣告,必須標明酒的度數。
第十條 根據《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廣告客戶申請發布廣告,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
(一)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別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營業執照》。
(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提交本單位的證明。
(三)個人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的證明。
(四)全國性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應當交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
(五)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應當交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外國企業在中國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
第十一條 根據《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申請發布商品廣告,應當交驗符合國家標準、部標準(專業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證明。
第十二條 根據《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申請發布獲獎商品廣告,應當交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獎的證明。
第十三條 根據《條例》第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申請發布下列廣告應當提交有關證明:
(一)報刊出版發行廣告,應當交驗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機關核發的登記證。
(二)圖書出版發行廣告,應當提交新聞出版機關批準成立出版社的證明。
(三)各類文藝演出廣告,應當提交所在縣以上文化主管部門準許演出的證明。
(四)大專院校招生廣告,應當提交國家教育委員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中等專業院校的招生廣告,應當提交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外國來中國招生的廣告,應當提交國家教育委員會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五)各類文化補習班或職業技術培訓班招生廣告、招工招聘廣告,應當提交縣以上(含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六)個人行醫廣告,應當提交縣以上(含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行醫的證明和審查批準廣告內容的證明。
(七)藥品、類藥品廣告,應當提交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藥品廣告審批表》。
(八)獸藥廣告應當提交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牧漁業行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的證明。
(九)農藥廣告應當提交農牧漁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牧漁業廳(局)藥檢或植保部門審查批準的《農藥廣告審批表》。
第十四條 根據《條例》第十一條第(八)項的規定,申請刊播下列內容的廣告,應當提交有關證明:
(一)食品廣告,應當提交所在地(市)級以上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批準的《食品廣告審批表》。
(二)各類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等廣告,應當提交主辦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
(三)有獎儲蓄廣告,應當提交上一級人民銀行的證明。
(四)個人啟事、聲明等廣告,應當提交所在單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第十五條 廣告客戶申請刊播、設置、張貼廣告,應當提交各類證明的原件或經原出證部門簽章、公證機關公證的復制件。
第十六條 廣告代理收費標準為廣告費的15%。
第十七條 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員承攬和發布廣告,應當委托具有經營外商廣告權的廣告經營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