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工商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5-01-15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1〕2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促消費有關工作的通知》(黑商聯發〔2024〕43號)要求,加快培育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鼓勵企業做大做強,鞏固全省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態勢,我廳牽頭起草了《黑龍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如有意見建議,可發送至電子郵箱hljswtsczxc@163.com。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21日。
?附件:黑龍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黑龍江省商務廳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黑龍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1〕2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促消費有關工作的通知》(黑商聯發〔2024〕43號)要求,加快培育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鼓勵企業做大做強,鞏固全省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態勢,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獎勵對象
2024-2026年新入統的年主營業務收入達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單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業和餐飲業法人單位,且納入統計部門限額以上統計庫。主營業務收入以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第二條 獎補標準
對新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企業(含在庫大個體轉為法人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三年兌現,入統第一年獎勵10萬元,第二年、第三年主營業務收入保持在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以上的,再分別獎勵10萬元。每年的獎勵資金均實行省市分擔機制,省財政承擔獎勵資金的70%,市(地)財政承擔30%。
第三條?獎勵條件
(一)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納入黑龍江省統計部門限額以上貿易統計庫的企業。
(二)企業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反失信名單,無行政處罰信息。
(三)新納入限額以上統計范圍之前,未領取過限上新增批零住餐獎勵政策資金。
(四)入統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限額以上標準,并在我省稅務部門登記,依法依規納稅,無偷稅、逃稅、騙稅、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
(五)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后,應當按照相關統計制度要求嚴格履行填報義務,按時填報統計數據;只有連續三年在限額以上貿易統計庫中,并且年主營業務收入保持在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以上的,才能連續獲得每年10萬元累計30萬元的獎勵,退庫后再入庫不予以獎勵。
第四條 獎勵資金兌現流程
(一)啟動。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下發獎勵資金兌現通知。
(二)申報材料。入庫企業需如實申報以下材料。
1.企業申請入統時填報的《一套表調查單位納入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截至入統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復印件;
4.打印并加蓋稅務部門和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5.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小規模納稅人免此項),沒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的單位,需附證明材料。
6.信用情況查詢記錄。
(三)審核。各市(地)商務部門對新入統企業進行實質性審核,也可根據本地情況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對未通過審核的企業告知原因。
(四)公示。各市(地)提出擬受獎勵企業名單并在當地政府主要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及時核實處理。
(五)資料存檔。各市(地)商務部門應留存獎勵資金兌現相關材料并存檔。審核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省商務廳。
(六)省級復核。省商務廳會同市場監管、稅務、財政等有關部門對各市(地)上報審核材料進行程序性復核,確定擬受獎勵企業名單,并將結果反饋市(地)商務和財政部門。
(七)上報請示。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向省政府呈報資金撥付請示。
(八)資金撥付。省政府批復后,省財政廳將省級獎勵資金撥付到各市(地)財政,各市(地)財政應當在1個月內將省級獎勵資金和市級獎勵資金一次性撥付給企業。
第五條 監督管理
(一)省商務廳牽頭負責政策兌現的組織實施,依法依規實施財會監督。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做好政策資金保障和分解下達,督促組織做好政策執行情況的財會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偏。
(二)市級商務部門、財政部門應當履行財會主責監督,加強對獎勵資金的監督管理,如發現資金申報、使用等存在問題應當及時糾正,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報告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級商務部門要依責監督,加強對獎勵資金使用的監督,嚴格支出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各資金使用單位要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對本單位獎勵資金的日常監督。
(三)各市(地)商務局要與財政、統計、稅務等部門密切配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對納統企業做到必訪,及時溝通情況,確保政策兌現工作有序推進。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獎勵資金。在無任何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不得增設審查環節和門檻,增加企業獲得獎勵資金的負擔。獎勵資金由市地直接下撥到企業,不得撥付到第三方。??
(五)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新入統獎勵資金支持,同一事項涉及多其他獎勵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六)受獎企業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對于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領取獎勵資金后不履行填報統計數據義務、符合條件但故意退統、不如實申報納稅等行為的企業,一律取消獎勵資格。
(七)鼓勵和支持企業長期、穩定、誠信經營,對于短時間經營狀況惡化,營業收入下降幅度較大的企業要加強跟蹤問效,如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惡意騙補等不誠信行為,將收回補貼資金,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績效管理
(一)省財政廳負責督促指導省商務廳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省商務廳負責全過程績效管理,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部門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工作。市(地)商務部門按照相關要求,負責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評價工作,確??冃繕巳缙趯崿F。
(二)加強事前績效目標管理。省商務廳根據政策目標和行業領域發展導向,組織設定可量化、可衡量、可定性并且符合行業特點以及具備產出效果的績效目標,作為納入預算的前置要件。
(三)加強事中績效運行監控。省商務廳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組織開展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雙監控”,對監控中發現政策導向偏離績效目標及管理漏洞,及時糾正偏差。
(四)加強事后績效評價。省商務廳負責對照績效目標做好事后績效評價工作,聚焦注重投入產出效益,對政策實施效果和資金使用情況開展“雙評價”,提升績效評價質量和實效。健全評價指標體系,將包括但不限于帶動相關行業銷售收入等指標作為產出效益評價重點。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政策調整、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附則
(一)本細則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政策執行期與本政策資金兌現工作進度保持一致。
(三)《黑龍江省商務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黑商聯發〔2022〕3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