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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2024年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財采[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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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工商法規
文      號:黑財采[2024]7號
頒發日期:2024-03-01
地   區:黑龍江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直各預算單位,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各政府采購供應商:

現將《黑龍江省2024年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如遇問題,請與我廳聯系,聯系人:陳雪峰,電話:0451-53637005。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4年3月1日

黑龍江省2024年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改善營商環境”重要指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政府采購市場活力,根據《黑龍江省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政府采購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照世界銀行新一輪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借鑒國家試點城市和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圍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錨定建設全國一流營商環境目標,以市場主體和群眾需求為導向,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數跑龍江為引領,通過規范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強化政府采購平臺功能、落實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加強政府采購合同履約監管、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等工作舉措,推進我省政府采購對企服務精細化、市場競爭便利化、監督管理精準化,實現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全面優化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規范政府采購投標(響應)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管理,推動供應商誠信參與采購活動并促進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及時退還保證金。深化政府采購領域信用擔保應用,減輕企業資金負擔。

具體措施:

(1)組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規范政府采購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行為。已禁止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地區,要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允許采購人、代理機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提高不法企業失信成本。加強對保證金退還行為監管,督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照規定及時足額退還保證金。

(2)深化政府采購領域信用擔保應用,在繼續推廣應用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保函的同時,探索推行應用預付款保函,實現保函申請、開具、理賠等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

(3)強化供應商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對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的供應商,采購人、代理機構應按照《黑龍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降低保證金收取比例。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全省各級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p>

(二)強化政府采購平臺功能,提高獲取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的便利性。

具體措施:

(1)完善政府采購網質疑投訴模塊功能,強化投訴處理及行政執法基礎信息管理,全面、及時歸集全省各地管理信息。同時,在全省范圍內加強對供應商投訴查無實據、因初次違法等情形依法不予處罰等結果的應用,為供應商準確“畫像”,提高全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精準度。

(2)在政府采購網節能環保專欄公布標準,并提供相關鏈接,提高公眾查詢相關標準的便利性。在政府采購網節能環保專欄對申請相關認證進行說明,并加入相關機構鏈接,提高供應商在線申請相關認證的便利性。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p>

(三)落實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提高中小企業市場競爭力。

具體措施:

(1)落實政府采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策,完善對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政策,增加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中標機會。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將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20%(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具體比例由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特點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2)完善采購合同資金支付有關條款。采購人進一步落實《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資金支付的方式、時間和條件。

(3)推行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采購人應當根據中標中小企業需求,在企業提供與預付款同等額度的擔保函的前提下,提前預付不低于30%(中標企業主動要求降低預付比例的除外)、不高于50%的政府采購項目資金,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4)調整政府采購合同首付制為按項目執行進度支付的付款方式。對中小企業中標的項目,采購人應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根據項目執行進度分期支付采購資金,確保在企業完成相應工作量時,按照采購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比例的采購資金,幫助企業提高資金周轉能力。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全省各級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p>

(四)加強政府采購合同履約監管,督促及時支付采購資金。

具體措施:

(1)全面推行政府采購電子合同。推廣政府采購合同線上簽訂,推動政府采購合同信息電子化、數據化。

(2)完善政府采購資金支付監管鏈條。除約定資金支付的條款外,在政府采購合同內容中約定履約驗收時間、條件等條款,推動政府采購合同執行監管信息閉環管理。對履約情況提示預警,對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履約的采購單位予以約談、通報,督促采購人按時履約驗收和支付資金。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全省各級采購單位;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五)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方便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具體措施:

(1)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組織采購人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3〕243號)要求,細化“合同變更信息”公開內容、公告中標供應商評審總得分以及進行價格扣除后的評審報價等信息。

(2)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在法律規定時限的基礎上,鼓勵采購人通過完善內部流程,縮短合同簽訂時限,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財政部門應積極配合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鼓勵采購人完善內部流程,自收到發票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發起事宜。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全省各級采購單位;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地)財政部門、省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從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出發,充分認識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意義,要運用“四個體系”閉環工作落實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形成上下聯動、各方協作的工作局面,確保各項重點任務快速實施、落地見效。

(二)強化工作推進。各市(地)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明確完成任務時間表、路線圖,實施任務項目化管理。要定期通過座談、會商等方式,聽取政府采購當事人意見和建議,及時梳理、研究和解決指標提升過程中遇到的“堵點”和“難點”問題,動態調整工作方案,確保圓滿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三)強化考核評價。省財政廳將根據工作任務制定各市(地)財政部門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評價細則,并對各市(地)財政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各市(地)財政部門要及時報送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和數據,及時反饋存在問題、工作經驗和建議,共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取得成效。

(四)強化督導問責。省財政廳將通過專項督導、常規督導等方式,指導督導各市(地)財政部門、省級各部門單位開展工作。根據各市(地)財政部門、省級各部門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預警、通報、約談和掛牌督辦,督促相關單位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附件1. 省市場競爭工作專班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任務預出成果臺賬(政府采購)

附件2. 政府采購任務完成情況考評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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