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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發[2019]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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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工商法規
文      號:津政發[2019]30號
頒發日期:2019-11-29
地   區:天津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天津市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天津市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精神,現就推進本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樹牢“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理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落實“非禁即入”要求,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簡約透明的行業準入規則,進一步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激發微觀主體活力,努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一流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試點范圍和內容。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具體包括:

1.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2.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濱海新區各開發區行政審批局等區級部門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中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實施改革試點。

3.有關中央駐津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二、落實清單管理制度

(一)加強清單統一管理。制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清單(附件1、附件2),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本市嚴格執行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許可管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設定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的調整,由市政務服務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并按程序報批后實施。

(二)嚴格執行清單。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落實“非禁即入”要求。清單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定期進行動態調整,接受社會監督。

三、分類實施改革措施

(一)直接取消審批。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持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生產經營,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變相保留審批,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取消的許可證件,也不得將取消的審批事項及證件作為辦理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前提條件。在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不得將取消的審批事項及證件作為必要條件和評分依據。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務一網通”平臺作用,有關主管部門要主動從天津市信息資源統一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共享交換平臺)提取市場監管部門的登記信息,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二)審批改為備案。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要按照告知方式辦理,不得將現場踏勘、檢驗檢測、專家評審等作為備案事項的辦理環節和申報材料,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原則上要按照“多證合一”要求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備案事項,由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將備案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全面推行網上備案,確需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要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實現當場辦結、只跑一次。企業備案后,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在事中事后監管過程中發現企業未備案或者備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應當責令企業辦理備案手續或進行更正。

(三)實行告知承諾。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和公布的有關清單,將企業承諾內容向社會公開,推動社會信用建設。有關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發現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生產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將有關事實和處理建議反饋給行政審批部門,由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聯合懲戒”。

(四)優化審批服務。營造痛快辦事、快樂服務的氛圍。各級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對企業申請的事項只說怎么辦、不說不能辦,做到“不說不行、只跑一次”。要繼續深化“五減”改革,采取降低準入門檻、減少申請材料、簡化辦理環節、優化審批流程、一網通辦、延長或取消證件有效期限、壓縮審批時限等具體改革措施,堅決杜絕和糾正擅自增加前提條件和各類證明的行為,實現“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鼓勵各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的創新舉措。

四、完善改革配套政策

(一)規范企業登記經營范圍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推進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管理,明確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應的經營范圍表述,建立經營范圍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對應關系,在天津市“政務一網通”平臺上實現相關應用功能,將經營范圍填報方式優化調整為“選條目”的便利化形式,由申請人自主查詢并選擇規范條目進行登記申請,登記生成的信息及時推送至共享交換平臺,有關行政審批部門同步提取相關信息,辦理相關涉企經營許可,并將辦理結果推送至共享交換平臺,實現與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等應用系統的業務協同。

(二)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有關部門要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不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及時歸集至共享交換平臺和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有關部門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涉及國家部委垂直管理業務信息系統的,市有關部門要主動對接國家部委,將相關信息推送至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多應用系統的綜合歸集、信息共享。

(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市有關部門要按照“一事項一標準”原則,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改革,制定并公布準確完備、簡明易懂的操作規程,消除隱形門檻,規范和壓減自由裁量權。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從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全流程在天津市“政務一網通”平臺實現“一網通辦”。市政務服務辦要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落實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不斷提高政務服務的“溫暖度”。

(四)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進一步厘清監管職責,加強審管銜接,行業主管部門作為監管部門,要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監管范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市級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并出臺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細則與標準,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探索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領域,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加強信用監管,強化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對失信者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獲得信貸、發票領用、出口退稅、出入境、高消費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發揮便民專線服務平臺“一號響應”機制作用,及時受理、處理投訴舉報。

五、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市政務服務辦、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牽頭負責具體協調推進改革等方面工作。各區、各部門要從優化營商環境的高度認識“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專人做好落實工作。要與落實“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相結合相銜接,密切協作,合力攻堅,確保高水平完成改革任務。

(二)強化任務落實。各區、各部門要從最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寬度適用政策,嚴格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要求,保證全部實施到位;加強應用系統開發,加快信息推送共享;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加快培育更多優質市場主體;壓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實行“聯合懲戒”,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三)強化宣傳推動。各區、各部門要做好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培訓等工作,廣泛宣傳“證照分離”改革的主要內容與具體舉措,讓企業知曉政策、用足政策。要落實容錯免責機制,讓干部擔當作為、主動改革。要加強檢查指導和協調推動,確保試點取得預期成效,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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