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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財社〔2019〕113號頒發日期:2019-10-16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為規范和加強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以及財政部轉移支付資金等預算管理規定,我們修訂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財 政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