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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行政與事業單位財務法規文 號:財會〔2022〕27號頒發日期:2022-10-10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有關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體系,規范科學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工作,根據《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財會〔2019〕25號)、《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教〔2022〕166號)等規定,我部制定了《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科學事業單位》,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 政 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