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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行政與事業單位財務法規文 號:吉財法[2017]612號頒發日期:2017-08-15
地 區:吉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廳機關各處室、單位:
為了規范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根據《吉林省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和《吉林省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吉財法[2014]633號)等規定,我們對現行的財政法律、法規和規章行政處罰裁量條款進行細化、量化,制定了《吉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現予印發,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吉林省財政廳
2017年8月15日